工作环境、语言、管理等方面的差异,再加上外派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一无所知,不知情,一些工作人员非法牟利,欺骗了外地工作人员。 长期从事海外劳务法律服务的律师在工作实践中存在共性问题,值得海外工作同胞注意。
海外工作的三种形式
近年来,我国境外劳务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。
一是按照国家政府部门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,有计划、有组织地安排境外劳务。
二是关联方、企业按照与外国公司或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境外劳务。
三是有条件在国外工作的个人与海外亲朋好友联系的条件。
服务公司必须申请工作签证。
因此,外出务工人员必须注意确认海外劳务企业为自己办理的签证。 说谎的惯用手段是承诺工作签证,实际上是获得旅行签证。大多数国家分为旅游签证、商务签证和工作签证。 顾名思义,短期居留签证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,只针对旅行目的和商务活动发放,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,不允许在发放国工作。 获得工作签证后,可以在签证发放国工作,获得工作报酬。
合同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。
在国外工作的人与经营公司的合同叫做“海外劳务合同”,与海外雇主的合同叫做“雇佣合同”。
签订合同时,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。
地点、职业范围、工作条件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工资、交通、生活条件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、女职工和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条件、纠纷和纠纷处理、工伤事故处理等。 合同签字时应当明确费用、劳动报酬和待遇、工种、往返机票、工作期限等。
所以在国外工作的朋友要严格遵守合同、当地法律法规,尊重当地人的生活习惯。 你不能同时为雇主和其他雇主工作。 脱离原工作在其他地方工作是违法的,在国外被称为“非法工作”或“跑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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