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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30多人出国“非法打工”,夫妻俩犯组织他人非法越境(边境)罪

来源:网络 时间:2021-08-09 作者:佚名 浏览量:

近日,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过境案件。在没有境外劳务资格的情况下,一对夫妇以旅游或商务考察为名,组织30多名农民工到阿尔及利亚等地非法打工,每人收取数万元的费用。


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,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,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,并处罚金1.5万元。


花几万去国外打工


没赚到钱,被警察查出公司不合格。


2016年,在彭州市的一个小镇,到处张贴着“出国工作介绍”的广告,详细说明了出国工作的巨大好处。很多人都被感动了,30多人去了广告中提到的地方——镇上一家新开的“劳务公司”。


“别着急,我们提前收的钱都是用来给你办签证、买机票、买保险的。那里的工资很高,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赚回来!”虽然介绍人李和周要向他们收费。一万费用,但对方承诺的高薪诱人,不少人报名。


这家“劳务公司”也迅速准备了签证和机票。农民工们兴高采烈地等着出国赚大钱。


但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美好。当他们终于出国时,他们发现这里不仅工资没有他们最初说的那么高,而且生活习惯也与中国大不相同。有些人如果不回来甚至被当地警察拘留。


返乡后,农民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警方抓获李某和周某后,得知这家所谓的“劳务公司”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。


以劳务公司名义招聘


使用虚假材料申请旅游或商务签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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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,李某出差结识了一位陈姓老板。陈老板委托李某帮出国招工,李某就在彭州某镇周边打广告,租了个店面,以劳务公司的名义招工。


部分人报名并提供信息后,李某通过网络为其申请签证,但使用虚假申请材料申请旅游或商务签证,均不得在当地工作。


随后,李某夫妇购买了机票,由周先生或陈老板指派的人员带着工人乘飞机前往北京出国。


在“生意”做大,尝到甜头后,李萌萌生了单干的想法,于是周某注册了一家劳务公司。两人继续帮助陈老板介绍工人,同时介绍他们到阿尔及利亚其他工地。


警方接到该工人的电话后,立即展开调查,摧毁了非法农民工中介窝点,公诉机关提起公诉。


两人分别判刑


组织他人非法越境(边境)罪


2020年6月,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。


李在庭上辩称:“虽然确实组织了30多人出国,但有的人出国后没有工作就回国了。应该是一种尝试。我没有从中获得经济利益,也没有剥夺或限制工人。为了人身自由,要求从轻或从轻的待遇……”
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组织他人越境(边境)罪为犯罪,行为人组织他人越境(边境)成功,即构成犯罪完成。行为人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是否达到,是否存在剥夺或限制有组织人人身自由的情况,不影响对犯罪行为的定性。


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对参与犯罪的李某、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,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罚款1.5万元。数千美元。


据办案的彭州市法院法官黄继伟介绍,组织他人非法越境(边境)不仅是指组织他人偷偷越境逃避边防检查,组织他人编造旅游、商务考察等理由,骗取国家签证通过。 通过正规渠道出国的行为也是犯罪的构成要件。


法官提醒,确需出国工作的公民,一定要检查主办方是否具备境外劳务组织资质,同时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,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, 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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